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18 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拟定于10月份开展2019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教育厅高教处审批。
2.2019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3.2020年度、2021年度河南省新文科、新工科与新农科专项参加本次鉴定。
结项范围详见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待结项名单。
二、鉴定结项原则、条件及方法
鉴定结项原则、条件及方法详见省教育厅文件,请各项目组严格遵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办高〔2023〕318号)。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项目组将《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七份)、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鉴定结项汇总表(一式一份),于10月16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与督导科(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12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发送至jwcpgk@henau.edu.cn。
2.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3.如不能完成结项或项目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请于10月7日17:00前报送至至教务处教学评价与督导科(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12室),电子版一份发送至jwcpgk@henau.edu.cn。
为方便工作,请各项目组联络人实名加入微信群:2023年省教改结项群,微信二维码如下:
联系咨询:吴丽美56552736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待结项名单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18号) |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