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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17:2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我校《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 (农大教〔2019〕3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班类别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级“实验班”由农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动物医学院分别开办拔尖创新人才新农科绍骙实验班(植物生产类)1个、新农科绍骙实验班(动物生产类)1个、新工科实验班1个。
二、选拔范围和人
      从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中选拔75名学生,三个“实验班”班额均为25人。
三、选拔原则和方式
     “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自愿申报、“实验班”开办学院专家组考核、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遴选。
四、选拔条件
     学校招收的201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与“实验班”选拔:
      1.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且未出现课程不及格者;
      2.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1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或专业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五、选拔程序
     1.学院接收办法上报:2021年1月4日,“实验班”开办学院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 (农大教〔2019〕33号),上报学院2019级接收“实验班”学生的考核和录取办法,要求办法具有可操作性。
     2.学院信息发布:学校通过审定后,1月4日,“实验班”开办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本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考核和录取办法》。
     3.学生申请递交:1月5日—1月7日,申请参加“实验班”选拔的学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表》(附件1),并于1月7日17: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4.申请学生学院审核:1月8日前,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1月8日17:00前以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实验班”申请表、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wc63558812@163.com
     5.教务处汇总:1月9日12:00前,教务处将提交申请学生相关材料汇总转发至各“实验班”开办学院。
     6.“实验班”开办学院考核:1月9日—12日,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接收条件、办法和名额,对拟选拔学生组织审查和考核。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自带第一学年成绩单参加相关学院考核(以学院通知为准),学院对拟选拔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等考核并排序,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1月12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实验班”申请表和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jwc63558812@163.com
     7.学校审批:1月13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实验班”录取学生名单。
     8.名单公示:1月13日—15日,“实验班”录取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9.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验班”录取学生,由“实验班”开办学院通知学生集中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成绩认定、档案移交等手续,公示期后一周内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报请所在学院及“实验班”开办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六、其他说明
    1.各级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班”的选拔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严禁违反程序、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实验班”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2.被“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转专业的面试与考核。
    3.对本次“实验班”学生选拔的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人:董娜琳   电话:56552735。
    4.开办“实验班”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
    农学院:56990186(新农科绍骙实验班)
    机电工程学院:63558040(新工科实验班)
    动物医学院:56990161(新农科绍骙实验班)
 
 
附件:
1.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表
 
2.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名单汇总表
3.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