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求:
1.综合科: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专业核心示范课程、基层教学组织、教材建设基金等。
2.质量科:新增专业建设经费、特色专业经费报账。
3.实践科:本科教学示范实验室建设、校外重点实践基地建设、本科实验室开放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等;所报费用必须为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相关建设费用或实验耗材、试剂、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去外地取材等相关费用,如发表文章所报版面费,需在文章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4.教师发展中心:省校级教学名师、省校级教学团队、省校级教改项目等;依据厅级、校级立项文件,获得立项的教学名师、团队负责人、教改项目负责人本人或委托人(需负责人本人签字)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学院教学院长为报销教师进行预约授权。
2.网上预约,报账人在财务报销页面的“关键字摘要”中应注明经费类别、名称(如课程、组织、团队、教材等信息及报销简要记录)。
3.经手人必须填写为负责人姓名。
4.验收实行双验收,系主任先把关验收,教学院长在学院领导栏审批。
5.教务处相关科室审核验收,教务处处长审批,特殊情况需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三、办理时限: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