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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全学期性课表调整

发布时间:2018-04-10 11:02    浏览次数:
一、相关科室:教务科(14号楼315,63558811)
二、办理要求:
  每学期每个教学单位全学期性调课总课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开课总课堂数的10%。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全学期性课表调整:
  1.因教室设备问题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2.开课教学单位统筹的教师教学任务调整;
  3.经学校批准的教师进修、深造、挂职外派;
  4.任课教师报请批准的产假或其它长期性休假。
三、办理程序:
  1.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请,申请后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教师调/停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批同意并签署意见和签字后,同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交所属教学单位教学办公室。
  2.教学单位的教学办公室管理人员到教务处办理审批和调课手续。
  3.审批完毕后的《教师调/停课申请表》一份存教务处备案,一份存教学单位备案。随后教学单位在系统中进行调整。
四、办理时限:一般为随到随办,特殊情况下两个工作日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