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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成绩复查程序

发布时间:2017-09-22 16:13    浏览次数:
1、学生如若对成绩有异议,或没有成绩,可在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学生所在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2、所在院将成绩复查汇总表报到学籍科,学籍科将各院情况汇总后,报开课院复查。
3、开学第三周,开课院将复查情况反馈学籍科,学籍科反馈各学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