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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手续办理

发布时间:2017-09-22 16:23    浏览次数:
  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经所在院教学院长同意并签字盖章,经教务处批准后可办理退学手续。
  批准退学的学生,自批准之日起一周内办清离校手续,并由家长或抚养人负责领回,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退学学生,学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可申请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