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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政教〔2018〕13号 关于印发《河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1 11:4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
 
 
河南农业大学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河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巩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依据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目的
发挥教学名师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学校课程建设、专业梯队建设、教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教育教学思想、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从根本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名额
每年评选5名河南农业大学教学名师。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2.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积极主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每年承担的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不少于30学时。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
4.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主编各类规划教材;学生教学评价优秀。
5.积极从事课程教学改革和建设,主讲校级及以上建设课程(精品课程、双语课程、在线开放课、核心示范课等)。
6.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五名),或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前二名),或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人)。
四、推荐步骤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评审条件向学校推荐名师候选人;
3.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
五、表彰及资助
对于评选出的教学名师,学校将颁发证书,作为择优推荐省级教学名师的基础人选,同时给予每人5万元的经费资助。鼓励教学名师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增强影响力、竞争力,为本科教学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六、检查考核
教学名师应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由学校组织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以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主要考察教学名师在本科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以及指导中青年教师发展、促进教师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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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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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