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2〕93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教办高〔2024〕154号)要求,建立健全河南省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升课程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总结2024年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现就我校本科课程质量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我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必修课均需开展课程评价,选修课可不参加评价。
二、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课程评价分学院自评和学校复评两个阶段。
1.学院自评。11月12日-12月20日,教师参评课程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参照河南省教育厅2024年《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上传平台https://henau.ukeping.com。学院自评审核后提交至学校。
2.学校复评。学校集中进行复审,按照“对标分类,合理分层,层层审核”原则,对学院课程评价结果进行复评。
三、评价定级方式
课程评价定级按“课程与教师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方式分个人教学方式和团队教学方式。
1.个人教学方式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个人教学方式:
(1)一名教师为多个专业授课主讲同一门课程者,按一门课程进行评价定级;
(2)一名教师主讲多门不同课程者,按课程分别进行评价定级;
(3)由多名教师分别单独主讲同一门课程的,按任课教师分别进行评价定级。
2.团队教学方式
团队教学方式是指由课程负责人牵头、多名教师共同组成一门课程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含课程负责人)分别承担该课程不同教学内容、共同完成一门课程教学任务。实行团队教学方式授课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评价定级。
四、评价等级
课程质量评价按照四个等级标准即国际一流(A档次)、国内一流(B档次)、国内平均水平(C档次)、低于国内平均水平(D档次)对本科课程进行等级认定。五项评价指标每项总分20分,根据五项指标总分(S)所在的区间划定课程等级。国际一流(A 档次)课程的专家综合评分 S≥90 分、国内一流(B 档次)课程 90>S≥80 分、国内平均水平(C 档次)课程80>S≥70分、低于国内平均水平(D档次)课程为 S<70分。
五、材料准备及要求
各学院于11月20日之前将参加课程评价老师信息和课程信息发到教务处邮箱jwcjck@henau.edu.cn。
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结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按照课程质量评价指南要求,确保课程质量评价程序规范、科学,对课程质量评价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评价等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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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