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发展科 >

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18: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有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以201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为主,适当顺延2013年省级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我校2016年和2013年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详见附件1:《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
  二、 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已获得省级、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的成果。
  2.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申报国家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4.已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 申报材料
  申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详见附件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PDF格式;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 (PDF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5.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上述第一项申请书须单独成册,其他指定附件备齐后合装成册(各一式二份)。同时,一至五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一张(650M/720M)。
  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 工作要求
  1.材料征集和资格审查(3月28日-4月2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教学成果奖主持人将申报材料于4月2日下午17:30之前报送至14#302房间;
  项目主持人、参与者所在学院或单位于4月2日前提交对参与教师本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书面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专家评审(4月3日)
  由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审论证,项目主持人要进行现场答辩;
  3.学校审定(4月4日)
  教务处上报答辩推荐结果,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定;
  4.结果公示(4月5日-4月7日)
  对学校审定后的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结果上报(4月9日)
  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学校4月9日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朱芬菊 王亮
  联系电话:63554666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