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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9 11:05    浏览次数:
  为确保2017届毕业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进程的要求,现将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2017年5月23-24日,毕业生毕业前重修考试(教务科负责)。
2、2017年5月27日前,完成毕业前重修成绩评定录入系统工作(学院、教务科负责)。
3、2017年5月26-27日,专科毕业生毕业考试(教务科负责)。
4、2017年5月31日-6月1日,审核毕业生成绩汇总表,上报有正式学籍的2017届毕业生名单(学院负责)。
5、2017年5月29日-6月2日,完成本科毕业实习鉴定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由学院将成绩录入网上(学院负责)。
6、2017年6月5-6日,召开院学位评定会议,审查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并将审查结果报告(内容包括:①基本情况②毕业结业情况③毕业学生学位审查情况④符合申请学位条件学生情况⑤提交校学位会讨论问题及建议)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学院、学籍科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