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务科 >

关于进一步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14:3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我校存在近三年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比例不高、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人均学时数低等问题。根据《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实施细则》(农大教[2019]30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落实此项制度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为本科生上课是教授的基本职责,也是教授聘用和晋升高一级教授岗位的基本条件。

2.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中教授岗位的人员,每年必须为本科生系统讲授课程。

3.受聘党政管理岗位和其他岗位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鼓励其根据学术专业特长为本科生授课。其课程安排和授课管理,由课程归属学院(单位)负责。

4.不服从各教学单位安排讲授课程的教授,学院应做好思想工作,并予以警示和处理;一年未给本科生授课者,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连续三年不承担本科课程的教授,转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5.因特殊原因(如公派出国访学、脱产进修、支边支教、扶贫开发及个人健康状况等)而无法为本科生授课者,须事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教务处与人事处等有关部门会签后,报主管教学校长批准。

二、监督检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落实学校规定,对下一学期的课程进行再检查再核对,及时调整安排,确保“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落实落地。对年度内未给本科生上课的教授,学院在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中依据相关要求做出处理,并予以公示。

学校将不断加大对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的教学单位,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和评优评先等相关工作中给予相应的调整或限制。


                                   教务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