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各高校对照《国标》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推动《国标》落地生根,发挥时效。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学院组织学习《国标》中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学条件、教学效果、质量保障体系”等内容,查找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填写专业质量标准对照情况,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2日前交至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hnndjwc@163.com。学校将适时启动专业认证和评估工作。
联系电话:63558115
联 系 人:曾玲玲 董娜琳
附件:专业质量标准对照情况
教务处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XX学院XX专业质量标准对照情况
一、培养目标1.《国标》标准
2.现状
3.存在问题
二、培养规格
1.《国标》标准
2.现状
3.存在问题
三、课程体系
1.《国标》标准
2.现状
3.存在问题
四、教学规范
1.《国标》标准
2.现状
3.存在问题
五、教学条件
1.《国标》标准
2.现状
3.存在问题
六、教学效果
1.《国标》标准
2.现状
3.存在问题
七、质量保障体系
1.《国标》标准
2.现状
3.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