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年评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2024年河南省本科专业评价工作动员部署暨专家培训会要求,现就我校2024年本科专业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我校所有有毕业生的本科专业,以下专业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明确撤销的专业(包括教育部已批复同意撤销和学校拟于2024年申报撤销的专业);由于连续多年停招,截至2023年底无在校生且近三年均无毕业生的专业。异地办学、校内多点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类型作为独立专业点参加评价。我校参评专业详见《河南农业大学参评专业一览表》(见附件2)。
二、 评价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赵鹏
领导小组副组长:程西永 胡选振
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许昌校区分管教学副校长
各学院成立以专业为单位的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评价程序
各参评专业点认真开展对标分析,按照课程、师资、资源、测试、成效5个核心要素,结合特色项目开展自评;同时,按照省教育厅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参评专业所有课程进行自评,确定课程自评等级。6月15日起,各专业通过平台填报各专业自评数据(网址:https://hnumca.hhstu.edu.cn/login/yx,提交专业自评等级,同时在平台按要求上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被抽查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参评课程(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等每类8-10门)的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自评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专业,还需报送对标分析报告。
(二)时间安排
学校自评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
1.6月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各专业《专业负责人信息表》(见附件3),将电子版发至jwcpgk@henau.edu.cn。此表用于设置专业负责人账号信息。
2.6月21日前,各专业填报人员请加入“2024年全校省专业评价”微信工作群,沟通填报事宜。
3.7月15日前,完成全校专业评价工作。
4.请各专业查看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价数据填报指南(2024年)(见附件4)。后续具体工作要求会根据上级工作进度安排及时通知。
联系人:吴丽美
电话:56552736
地址:繁塔楼A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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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2024年评价工作的通知》 2.河南农业大学参评专业一览表 3.专业负责人信息表 4.河南省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价数据填报指南(2024年) |
教务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