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80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开展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鉴定范围
1.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原则上全部参加结项鉴定。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2.2021年度立项的延期结项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2020年立项的河南省新农科专项延期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结项范围详见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待结项名单。
二、结项鉴定要求、条件及方法
结项鉴定要求、条件及方法详见省教育厅文件,请各项目组严格遵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办高〔2025〕280号)。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项目组将《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书》(一式七份)、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结项鉴定汇总表(一式一份),于11月11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12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发送至jwcpgk@henau.edu.cn。
2.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结项鉴定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结项鉴定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3.信息变更。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非因调离、退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如有上述因素确需进行调整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参与人员调整不得超过2人,一般项目不得超过4人。
如不能完成结项或项目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一式二份,如有外单位参与,需提前完成外单位的签字盖章),请于11月5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12室),电子版发送至jwcpgk@henau.edu.cn,过时不候。
四、结项鉴定会
结项鉴定会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提前准备好不超过8分钟的汇报PPT,做好答辩准备。
联系咨询:吴老师5655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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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待结项名单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80号) |
河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