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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我校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1 17: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函〔2017〕33号)文件要求,2017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分别填报2016/2017学年度的相关数据:

(1)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2)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3)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4)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二、填报要求: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要经国家统计局备案,具有法律效力。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工作,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各单位填报人员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此指标体系和附件中的各表填报说明及有关代码、特别注意事项,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和质量。

教务处将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检测系统软件对各部门报表进行汇总、检测并生成数据报表。因此,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以保证我校按时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因各个基表中的数据是互相关联的,故不要对各基表进行“合并单元格”的操作。一个单元格内字符前后及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

书面报表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并有主管院领导和填表人签字。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jwc63558812@163.com

报送截至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5点。

三、有关说明:

1.教学实验项目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各层次实验项目。

2.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般为教学实验中心主任负责,也可以指定其他老师负责。请在9月13日之前,把各单位指定负责人手机号码发送至jwc63558812@163.com

联系人: 王瑞琳  电话:63558812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详细情况,可浏览网站: http://202.4.130.200:81/  

                         教务处

                      2017年9月11

附件1:2016-2017实验室统计表(sj3、sj4、sj5、sj6)
附件2:填报说明及有关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