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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10:31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高教处将于2017年6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全省高校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高校基础、专业实验室以及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凡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是本次重点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1.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健全本校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2.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其中,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对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3.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
  4.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是否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学校自查整改: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31日
  教育厅检查:2017年6月上旬
三、检查程序
  1.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报告、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情况、安全检查台账等。
  2.选定检查对象。选定若干实验室和危险品仓库、废弃物中转站等相关场所作为现场重点检查对象。
  3.现场检查。参照2016年所发通知中《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对重点检查对象逐项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查问题、找危险点)。
  4.学院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一周内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报送教务处。
四、报送材料
  各学院参照“检查范围及内容”、《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附件1)将以下自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5月31日之前,报送到教务处(14#206),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jwc63558812@163.com 。
  1、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报告、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2、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相关规章制度、人员培训情况及记录、安全检查台账等。
  3、《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王瑞琳,赵鹏飞,联系电话:0371-63558812。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大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按教育厅文件精神,检查安全不达标的实验室及其所在院不得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等其他省级实践教学项目。
                                      教务处   
                                   2017年5月22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