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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农业大学2017年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2 11:2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校政教[2009]4号),我校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即日开始,望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申报条件:2017年度获得的符合“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见附件3校政教[2009]4号文件)的各类成果。
  申报的材料时间段:大一至大三学生申报的材料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大四学生为2017年1月1日至当前。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申请者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1)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送交学院负责办理人员。
  所有申请材料首页为《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左上角订书钉。
  凡是2人以上的集体项目由第一名统一填表申报(含所有成员),其他成员该项不再重复申报。
  个人申请时间: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
  2、学院初审
  (1)学院对学生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相符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对加盖公章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对应学分按照《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进行审核,在申请表相关栏目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送教务处。
  学院审核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0日
  报送材料包括全套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各一份。学院将审核后的纸质材料盖章后于2018年3月20日当天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至Email:jwc63558812@163.com,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三、认定和公示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学分认定、审批。
  创新学分最后认定的结果,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奖励学分由教务处统一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表”中。
  四、其他
  1、创新学分认定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2、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奖励学分,学生不再申报,由教务处直接计入创新学分。
  3、相同内容获奖学分不重复计算,以学分高者为准。
  联 系 人:王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63558812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报汇总表

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