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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13:3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环境和秩序,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是否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院、教学实验室组成的联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最终落实到人;是否实现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发布、监督、追踪等综合有效管理;是否建立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是否按要求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教学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教学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其中,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3.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对相关人员开展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是否建立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教学实验室的师生全员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4.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教学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对于搬迁或废弃的教学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是否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
      5.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学院是否统筹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至少每学年进行一次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是否配备教学实验室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
      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高校教学实验室,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学院自查整改:2018年8月19日至2018年9月6日
学院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本通知中的“检查范围及内容”、《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对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
      2.学校检查:2018年9月上旬
      三、报送材料
      各学院于9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务处实践科(14#206),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jwc63558812@163.com 。
      1、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对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及本通知中的“检查范围及内容”进行逐项说明)。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附件1)。
      3、《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王瑞琳,赵鹏飞          联系电话:0371-63558812。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筹划制定长期整改办法,随时准备迎接教育厅督查。
                                                      教务处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