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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农业大学2019及2020年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1:5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农大教〔2019〕32号),我校2019及2020年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即日开始,望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河南农业大学2019及2020年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开展,学生登录网址:http://sjjxgl.henau.edu.cn,各学院创新学分审核人员(教学干事、教学副院长)通过校园网或vpn登录网址: http://172.31.0.181:8080或者http://sjjxgl.henau.edu.cn,学生和审核人员(教学干事、教学副院长)登录平台,均选择“学分认定”模块进行学分申报和审核。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严格按照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认真完成本次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审核工作。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学生。
  申报条件:2019、2020年度获得的符合《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见附件)中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的各类成果。
       申报材料的时间段:大一(2020级)学生申报材料的时间段为入学至2020年12月31日,大二(2019级)学生申报材料的时间段为入学至2020年12月31日,大三(2018级)学生申报材料的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大四(2017级)学生申报材料的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当前。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 申请者登录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在学分认定模块下进行学分申请,填写和选择各项必填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支持图片、word或PDF等。   
       2. 个人申报学分的分数和等级须严格遵照《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见附件)中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3. 本次学分申报不接受各类纸质材料。
       个人申请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10日。
      (二)学院审核
  1. 学院审核人员(教学干事、教学副院长)登录“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对学生申请学分的等级、分数和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 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对应学分按照《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见附件)中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进行审核,对需要修改或不通过的申请进行驳回,并填写修改意见或驳回意见。 
       3. 各学院对申请学分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学院审核时间:2021年4月11日-4月15日。                 
    四、认定和公示
  教务处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和学分认定。创新学分认定的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和“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学分由教务处统一计入学生“成绩表”中。
      五、其他
  1. 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奖励学分,学生不再申报,由教务处直接计入创新学分。
  2. 相同内容获奖学分不重复计算,以学分高者为准。
  
附件: 《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