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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11:0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我校《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 (农大教〔2020〕3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1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班类别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级“实验班”由农学院、动物医学院分别开办农学(新农科绍骙创新实验班)1个、动物医学(新农科绍骙创新实验班)1个。
       二、选拔范围和人数
       从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中选拔50名学生,两个“实验班”班额均为25人。
       三、选拔原则和方式
       “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自愿申报、“实验班”开办学院专家组考核、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遴选。
       四、选拔条件
       学校招收的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与“实验班”选拔:
       1.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且未出现课程不及格者;
       2.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1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或第一学期英语成绩85分以上、或专业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五、选拔程序
       1.学院接收办法上报:3月25日前,“实验班”开办学院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 (农大教〔2020〕33号),上报学院2021级接收“实验班”学生的考核和录取办法,要求办法具有可操作性。
       2.学院信息发布:学校通过审定后,3月26日前,“实验班”开办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本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考核和录取办法》。
       3.学生申请递交:3月28日—3月31日,申请参加“实验班”选拔的学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表》(附件1),并于3月30日17: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4.申请学生学院审核: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4月2日17:00前以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实验班”申请表、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实践科(A112),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wcsjk@henau.edu.cn。
       5.教务处汇总:4月6日17:00前,教务处将提交申请学生相关材料汇总转发至各“实验班”开办学院。
       6.“实验班”开办学院考核:4月7日—10日,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接收条件、办法和名额,对拟选拔学生组织审查和考核。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自带第一学期成绩单参加相关学院考核(以学院通知为准),学院对拟选拔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等考核并排序,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4月11日12:00前将有关材料(“实验班”申请表和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汇总表jwcsjk@henau.edu.cn。
       7.学校审批:4月12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实验班”录取学生名单。
       8.名单公示:4月13日—4月15日,“实验班”录取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9.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验班”录取学生,由“实验班”开办学院通知学生集中办理相应的学籍异动、成绩认定、档案移交等手续,公示期后一周内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报请所在学院及“实验班”开办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六、其他说明
       1.各级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班”的选拔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严禁违反程序、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实验班”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2.被“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面试与考核。
       3.对本次“实验班”学生选拔的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科联系。联系人:王瑞琳   电话:56552735。
       4.开办“实验班”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
       农学院:56990186    
       动物医学院:56990180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表
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名单汇总表

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