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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 18:33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农大教〔2019〕32号),我校2021年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即日开始,望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做好宣传、组织申报、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度本科学生创新学分申请和认定工作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上开展,学生登录网址:http://sjjxgl.henau.edu.cn,各学院创新学分审核人员(教学干事、教学副院长)通过校园网或vpn登录网址: http://172.31.0.181:8080或者http://sjjxgl.henau.edu.cn,学生和审核人员(教学干事、教学副院长)登录平台,均选择“学分认定”模块进行学分申报和审核。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严格按照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认真完成本次本科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审核工作。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学生。
  申报条件:2021年获得的符合《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见附件)中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的各类成果。
       申报材料的时间段: 大一(2021级)学生申报材料的时间段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大四(2018级)学生申报材料的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当前。其他年级学生申报材料的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时间段获得的证书或成果均不予认定。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 学生登录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在学分认定模块下进行学分申请,填写和选择各项必填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支持图片、压缩包等。   
       2. 个人申报学分的分数和等级须严格遵照《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见附件)中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3. 本次学分申报不接受各类纸质材料。
       时间:2022331-45日。
       (二)学院初审
  1. 学院审核人员登录“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对学生申请学分的等级、分数和附件中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2. 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对应学分按照《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见附件)中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进行审核,对需要修改或不通过的申请进行驳回,并填写修改意见或驳回意见。 
       时间:202246-49日。 
       (三)驳回修改
       学生根据修改意见可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提交,也可删除。
       时间:2022410-411日。
       (四)学院二次审核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修改材料进行二次审核,教学副院长进行最终审核。
       时间:2022412-413日。     
       四、认定和公示
       教务处对学院审核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和学分认定,创新学分认定的结果,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学分由教务处统一计入学生“成绩表”中。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对申请学分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2.相同内容获奖学分不重复计算,以学分高者为准。
       3.学生须在规定时间段内申请和驳回修改,逾期未申请者和未修改者,视为自动放弃。
       4.为了保证此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学生须严格按照各年级申报材料时间范围、附件中的认定范围和标准进行申请学分,并提供真实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将通报相关学院进行处理。
 

附件: 《河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