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我校《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农大教〔2019〕3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4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验班类别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级“实验班”由农学院、动物医学院分别开办农学(新农科绍骙创新实验班)1个、动物医学(新农科绍骙创新实验班)1个。
二、选拔范围和人数
从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中选拔50名学生,两个“实验班”班额均为25人。
三、选拔原则和方式
“实验班”学生的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自愿申报、“实验班”开办学院组织考核、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遴选。
四、选拔条件
学校招收的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与“实验班”选拔:
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且未出现课程不及格者;
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1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5.5、或第一学期英语成绩85分以上、或专业学科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
五、选拔程序
1.学院接收办法上报:3月4日前,“实验班”开办学院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农大教〔2019〕33号),上报学院2024级接收“实验班”学生的考核和录取办法,要求办法具有可操作性。
2.学院信息发布:学校通过审定后,3月7日前,“实验班”开办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本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考核和录取办法》,请申报的学生及时关注。
3.学生申请递交:3月10日—3月13日,申请参加“实验班”选拔的学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表》(附件1),并于3月13日17: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4.申请学生学院审核: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3月17日下午3: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实验班”申请表、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交至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A111),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wcsjk@henau.edu.cn。
5.教务处汇总:3月21日17:00前,教务处将提交申请学生相关材料汇总转发至各“实验班”开办学院。
6.“实验班”开办学院考核:3月22日—3月25日,各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接收条件、办法和名额,对拟选拔学生组织审查和考核。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自带第一学期成绩单参加相关学院考核(以学院通知为准),学院对拟选拔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等考核并排序,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拟录取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3月28日12:00前将有关材料(“实验班”申请表和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wcsjk@henau.edu.cn。
7.学校审批:4月1日,学校对学院提交的“实验班”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实验班”录取学生名单。
8.名单公示:4月1日—4月3日,“实验班”录取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9.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实验班”录取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相关学院做好档案移交等工作。放弃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情况说明,报请所在学院及“实验班”开办学院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
六、其他说明
1.各级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实验班”的选拔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严禁违反程序、徇私舞弊等行为,确保“实验班”选拔工作圆满完成。
2.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实验班”,申报“实验班”的学生不能申报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被“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面试与考核。
3.对本次“实验班”学生选拔的相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与劳动教育科联系。联系人:王俊倩 电话:56552723。
4.开办“实验班”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
农学院:56990186
动物医学院:5699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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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河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