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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2 10: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遴选办法》(校政教〔2017〕23号)和《河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17〕29号)的精神,现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11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报学校备案;制定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办法,经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实施。
  2.9月11日-12日,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公布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名单,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9月13日-15日,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学院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由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处理。
   9月15日17:00前各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推免生报送材料(下载地址:教务处—教务管理—公共下载)含:推免生名单表结构、拟推荐推免生的申请表、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学院印章的复印件。
  4.9月15日-17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5.9月18日-24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确定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6.9月25日,拟推荐推免生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二、要求及其他说明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推免程序和要求组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当年有直系亲属及利害关系人参加推免生遴选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推免遴选工作在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下实施。监督电话:0371-63558638,举报邮箱:hnaujw@126.com
  3.推免生工作中的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本通知解释权归河南农业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教务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