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政教〔2006〕7号)、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等有关要求,我校安排布置2021年下半年的学士学位补授申请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不同补授类型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学生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按照不同的申请补授类型提交材料:
1.考取研究生者: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2.应征入伍者:入伍通知书;
3.考取公务员者:招聘单位的招聘计划、面试等成绩排名公示、拟录用体检通知、拟聘人员公示和录用通知等信息的纸质材料,并请提供可查询的通知、公示等信息的网址;
4.被事业单位录用者:就业协议书(加盖上级人事部门印章)或劳动合同,三个月工资单(签订协议或合同后,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录用部门招聘工作通知、成绩排名公示、拟录用体检通知和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的纸质材料,并请提供可查询的通知、公示等信息的网址;
5.省管及其以上国企录用者:就业协议书(加盖上级人事部门印章)或劳动合同,三个月工资单(签订协议或合同后,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录用部门招聘工作通知、成绩排名公示、拟录用体检通知和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的纸质材料,并请提供可查询的通知、公示等信息的网址;
6.被上市公司录用者: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合同,三个月工资单(加盖财务部门印章),提供公司的股票名称、股票代码、简介、公司网址。
二、学院审核
学院依据要求,核实申请补授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出是否补授学士学位的意见(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6日(周一)下班前将统计表纸质版及相关的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
四、报送办法
补授学位请各学院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学籍信息—申请补授学位,填写必填项后保存进行申请,同时将就业协议或者合同扫描件做为附件上传。各学院在毕业处理—附加功能—补授学士学位信息统计表检索导出后修改为附件的格式。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政教〔2006〕7号)、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等有关要求,我校安排布置2021年下半年的学士学位补授申请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不同补授类型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的学生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按照不同的申请补授类型提交材料:
1.考取研究生者: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2.应征入伍者:入伍通知书;
3.考取公务员者:招聘单位的招聘计划、面试等成绩排名公示、拟录用体检通知、拟聘人员公示和录用通知等信息的纸质材料,并请提供可查询的通知、公示等信息的网址;
4.被事业单位录用者:就业协议书(加盖上级人事部门印章)或劳动合同,三个月工资单(签订协议或合同后,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录用部门招聘工作通知、成绩排名公示、拟录用体检通知和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的纸质材料,并请提供可查询的通知、公示等信息的网址;
5.省管及其以上国企录用者:就业协议书(加盖上级人事部门印章)或劳动合同,三个月工资单(签订协议或合同后,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录用部门招聘工作通知、成绩排名公示、拟录用体检通知和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的纸质材料,并请提供可查询的通知、公示等信息的网址;
6.被上市公司录用者:就业协议书或就业合同,三个月工资单(加盖财务部门印章),提供公司的股票名称、股票代码、简介、公司网址。
二、学院审核
学院依据要求,核实申请补授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出是否补授学士学位的意见(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6日(周一)下班前将统计表纸质版及相关的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
四、报送办法
补授学位请各学院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学籍信息—申请补授学位,填写必填项后保存进行申请,同时将就业协议或者合同扫描件做为附件上传。各学院在毕业处理—附加功能—补授学士学位信息统计表检索导出后修改为附件的格式。
教务处
2021年11月29日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