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许昌校区:
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当前教学工作进程,现将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 5月11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生的资格审核、毕业信息核对和确认。
2. 5月12日,各学院上报通过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具有正式学籍、申请毕业和学位授予的2023届毕业生名单,具体表格见《河南农业大学毕业生名册》和《河南农业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操行表现情况统计表》。
3. 5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生课程考核和重修成绩的评定、录入系统工作。5月29日后提交的成绩不再纳入本次毕业审核。
4. 5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本科毕业实习鉴定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各学院及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依据课程、答辩等成绩,确定毕业生的毕结业结论。
5. 6月2日前,各学院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依据《河南农业大学毕业审核、证书发放和学历注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大教〔2021〕46 号),于6月2日17:00前将学院的《河南农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审核表》和《关于本科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6. 6月2日前,各学院提交2023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及相关材料。
7.预计6月7日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河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