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农大研〔2024〕12)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应递交申请书和在校成绩单。
二、工作流程
1. 提交个人申请。学生根据情况提交学位授予申请。
2. 学院审议。学院依据文件要求,核实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就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各学院根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填写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于12月18日前将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及相关的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科。
3.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各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汇总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 |
附件: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信息统计表 |
教务处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