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申请修读辅修学位专业报名的工作安排,经过个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审核、学校审批,以下106位2025级申请修读辅修学位专业的同学符合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公示期为5月21日至5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其他任何问题请以书面形式与辅修学位专业开课学院或学籍科联系。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学生可在工作日与开设辅修学位专业的学院联系报到,确认开课时间、开课地点和缴费时间及金额。学生在开课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报到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请放弃的学生及时在网上申请终止辅修。
各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文法学院:56990082
学籍科:5655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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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辅修学位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
教务处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