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许昌校区管理委员会:
教育部于近日启动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为做好我校推免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和《河南农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修订)》(农大教〔2019〕3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
各相关学院(含许昌校区管理委员会,下同)成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或许昌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成员由负责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各学院设立专家审核小组,由各专业负责人和学院专家代表(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负责各专业综合素质分中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项目的评分细则制定、内容审核鉴定和分值认定等工作。
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成员名单,须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推荐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以学院为单位单独下发,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将推荐名额分配至各专业,特别是优先支持的相关专业,不可平均分配。
各学院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若学院受推荐条件限制未完成推荐任务,或学院上报推荐人员被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推荐名额将由学校再行调配。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8月28日,各学院根据《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和本通知,制订本学院的推免遴选办法(含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和综合素质分计算办法等),通过教务系统推免生模块上传备案。学院推免办法与去年一致的,请标明。
2.8月29日-8月31日,学校审核各学院推免遴选办法。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在学院官网正式发布。学院推免遴选办法经发布后不再调整。
3.9月1日-3日,学院根据要求组织学生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本次报名和审核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点击主控—推免生),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学生系联合参赛或与导师联合发表论文的,应提交由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不符合《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相关要求的学生,无报名资格。本次推免报名原则上以教务系统报名为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的学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不满足报名条件,但是TOEFL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或雅思(学术类)在6.0分及以上(两年有效)的,应提前将相关成绩证明上报学院初步审核后,由学院统一上报教务处。
4.9月4日-9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各专业综合素质分中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项目的内容进行真实性、原创性审核鉴定和分值认定。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核算学生的综合素质分值,并录入教务系统,得出推免学生综合成绩和排名。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和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应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按推免文件附件格式),公示期不少于3天。
注意:要对学生申请材料、综合考核、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各阶段材料存档。所有纸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纸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所有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教务处集中保管。
9月9日17:00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报教务处。报送材料包括推免名单表结构(须由教务系统—推免生管理导出)、学生成绩档案表、公示相关信息的全部完整截图以及推免过程中的电子和纸质存档材料。
推免名单表结构要求上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版,电子版格式由教务系统—推免生管理—查看推免生名单—格式二导出。学生成绩档案表只需要上交PDF格式电子版,须教务系统—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打印学生成绩档案表(有效)进行打印,打印时选择“Microsoft Print to PDF”导出PDF文档,PDF文档仅以学号命名。
5.9月10日,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审。
6.9月11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确定拟推荐推免名单后,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推荐推免名单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公示、备案的推免资格无效。
7.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时间安排,推免生服务系统于9月18日开通推免生注册功能,9月21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四、工作要求
1.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未严格落实有关推免政策和规定要求的高校,将核减其推免生名额,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暂停或取消其推免招生工作资格,并进行追责问责。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推免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我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学院要加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凡有违纪、违法或受处分记录(不论是否解除)的,均不符合推免基本条件。
3.奖励分中的学生科研成果项目,是指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发表或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科研论文(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其中与指导老师联合发表的,仅限于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为第一、二作者,且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奖励分的其他项目,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各单位专家审核小组要严格审核材料,对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加强对联合参赛、与导师联合发表论文等情况的审核,学生出具的由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荐信中,应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5.推免工作相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申请回避、主动报备和报备声明等相关材料,应于推免工作通知发布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6.申请推免的学生,对遴选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按照《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办法(修订)》(农大教〔2024〕6号)中的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具体申诉渠道见各学院及教务处公示。
7.各学院应强化风险意识,认真梳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前研判,对可能出现的材料审核不严、科研成果学术不端、学业成绩弄虚作假、降低认定标准或扩大认定范围、思想品德质疑等情形要提前防范,并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8.推免工作中的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接收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本通知解释权归河南农业大学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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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
河南农业大学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代章)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