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豫学位〔2025〕3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各相关学院对新增本科专业,特别是2026级首次招生的本科专业,组织专家对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标准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指标体系》执行。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有关证明材料(新增专业在教育部专业目录备案文件、人才培养方案、各新增专业的学位授予具体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设计(创作)管理制度、授位管理流程和制度等)、专家自评审核意见。
二、 拟新增的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
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自评并填写表格。
提交材料包括:对应类型的申请报告、专业简况表、汇总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合作协议等)。
三、调整专业授予门类
如有因教育部批准新增或备案等需调整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提交以下材料:调整学位授予门类专业的申请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专业的学位授予情况、教育部批准的相关文件等)。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繁塔楼A104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xjk@hena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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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学位〔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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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等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6〕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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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资格评审指标体系(Word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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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意见表(Word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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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简况表、汇总表(Word版) |
教务处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