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综合科 >

关于遴选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15:08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专家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切实提高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水平,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参照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遴选要求,省教育厅拟组建首届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及若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教指委是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首届教指委下设“学校管理改革指导专委会”等 30 专委会,具体名单附后(附件 1)。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教指委委员由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和其他权威专家组成。我省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自动当选。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熟悉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各项工作;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在基础教育教学领域中有较高的权威性或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教学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个别专委会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优先;
  5.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 60 周岁。
三、遴选程序
  1.择优推荐。根据实际情况,可为相关专委会推荐专家 12 名。
  2.审核公示。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遴选工作组,审核推荐人员信息,遴选教指委及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拟聘任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3.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有关要求
  根据专委会设置,统筹考虑专家人选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工作领域和地域分布,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组织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 2)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并于 2021 12 3 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分类报送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学指导专委会、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美育教学指导专委会、劳动教育指导专委会、安全教育指导专委会及其他专委会。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赵鹏飞、56990353、jwczhk@hen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