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
2.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产生。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三)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求
1.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限额。根据教育厅分配的限额,我校推荐限额共21门,其中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共15门,线上一流本科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3门。各单位结合本院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申报,每个学院申报总数1-2门。
2.申报材料。课程团队需提交申报书、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和其他佐证材料。具体《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3.各教学单位于5月17日前将本院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材科。
4.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获得推荐资格的课程申报书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公示后,课程负责人于2021年5月28日至31日登录“河南高校教学工程网上申报、评审系统”(http://jxgc.open.ha.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四、组织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2.严把质量关。推荐单位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3.严格工作纪律。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具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7月31日。
2.课程原则上从河南省认定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产生。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三)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要求
1.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3.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二、申报推荐程序
1.申报限额。根据教育厅分配的限额,我校推荐限额共21门,其中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共15门,线上一流本科课程3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3门。各单位结合本院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申报,每个学院申报总数1-2门。
2.申报材料。课程团队需提交申报书、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1节课堂实录教学(课堂或实践)视频和其他佐证材料。具体《申报书》(模板)和《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3.各教学单位于5月17日前将本院汇总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教务处教材科。
4.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将获得推荐资格的课程申报书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公示后,课程负责人于2021年5月28日至31日登录“河南高校教学工程网上申报、评审系统”(http://jxgc.open.ha.cn)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三、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四、组织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2.严把质量关。推荐单位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3.严格工作纪律。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
联系人:曾玲玲
电 话:56990352
邮 箱:jwcjck@henau.edu.cn
地 址:龙子湖校区教学楼A座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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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 |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