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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15: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激励广大涉林涉草院校教师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为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国家林草局决定开展第四届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学习宣传活动。活动分推荐产生教学名师人选、组织教学名师深入林草基层开展宣传学习交流 2个阶段(第二阶段通知 另发)。现将第一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涉林涉草专业和承担林业和草原相关学科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的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
      二、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立德树人初心,积极开展林草教育教学改革,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敦品励学,重知笃行;教学理念和方式先进,教学效果良好、成果突出,在林草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声望,深受学生好评以及同行认可。同时,推荐对象还应当在教学业务方面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当具有10 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含10 年,统计时间截至 2023年11月30日)。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普通高等院校推荐人选近3个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64 学时/年;科研院所推荐人选近3个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 学时/年。
      4.年龄不超过55 周岁(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校领导班子、院士、已入选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参加推荐。
      三、推荐名额
  本次我校共推荐1人,各学院可申报1人。
  四、组织实施
        各单位应做好推荐、审核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所有推荐材料须于2024年1月2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科(A108)。
        各学院上报材料应包括《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推荐表》书面材料一式3份,WORD、PDF电子文档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rm格式)1份。
        联系人:孙丽婷
        邮箱:jwcjck@hen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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