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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0 15:2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68 号)及《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从事教学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2021年度省教育厅分给我校8个名额,凡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1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
(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须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请报送申请人纸质材料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含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各学院务于6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繁塔楼A108),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wjsgzb@henau.edu.cn
        联系电话:56552720     
选拔培养青年骨干教师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优中选优,切实做好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工作。
  附件:      

1、
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  、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