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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1 08:58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教办高〔2022〕39号,附件1)精神,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以及考核延期一年的2017年度培养人选。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此次考核采取量化指标打分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四)、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省教育厅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材料报送
(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2)2份,双面打印。
(二)、培养期内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1套。以上业绩限三年培养期内取得,论文、著作等应署名为第一作者,且内容与项目研究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字样。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单面复印,按相应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参照考核材料模板(附件3)装订成册,用铅笔在复印件右下角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四、相关要求    
(一)、《考核报告》和支撑材料分开装订成册,每位考核对象的材料单独装档案袋,并将考核报告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于3月12日前报至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08教师发展科。并将《考核报告》和《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PPT汇报课件(每人限10分钟)发送至117851625@qq.com
(二)、同时请各相关单位将 2013 年度至2018 年度的骨干教师培养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与培养项目有关的成果,骨干教师所取得的人才荣誉表彰、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及奖励、论文论著、科研经费、科研转化教学方面成果等撰写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总结报告,填报成果总结汇总表(附件5),于3月12日前报至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08教师发展科,总结报告和成果总结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17851625@qq.com。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附件2: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
附件3:
考核材料模板
附件4:
河南省高等学校2018年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5:
2013-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成果汇总表

附件6
:2013-2018年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