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232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学校拟定于10月份开展2019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我校2019年立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2017年立项的申请延期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必须参加),2020年度河南省新农科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可申请参加本次鉴定。(详见附件1:鉴定结项范围项目明细)
二、鉴定结项条件及方法
鉴定结项条件及方法详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请各项目组严格遵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详见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办高〔2021〕232号)
三、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项目组将《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均一式七份),鉴定结项汇总表一式一份,于9月28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科(龙子湖校区教学楼A112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一份发送至jwcpgk@henau.edu.cn;
2.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
3.如不能完成结项或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请于9月18日17:00前报送至至教务处评估科(龙子湖校区教学楼A112室),电子版一份发送至jwcpgk@henau.edu.cn
为方便工作,请各项目组联络人加入微信群:2019年省教改结项群,微信二维码如下:

联系咨询:吴丽美5655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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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文件 教办高〔2021〕232号 |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