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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河南农业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9 09: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项目的虚拟仿真“金课”建设,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做好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培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2020年度河南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WORD版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WORD版文件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项目范围
      1.申报项目应参考《国家和河南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附件4)中2020年度规划建设的项目类别。
      2.已立项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不再参与申报。
      三、申报项目建设目标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 2 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能够投入教学使用。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5.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达到申报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的标准。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1.学院将《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五份、《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于7月30日和31日报送至龙子湖校区A108,相关电子版发送至jwc63558812@163.com。
      2.学校将于8月初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遴选工作,通过遴选确定培育名单,根据后期项目培育成效,在培育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
      3.请各单位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实验教学建设实际,汇聚优质资源,认真组织,积极申报,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
      联系人:王瑞琳,赵鹏飞         联系电话:13838542928  ,15838167590,56990353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

附件2:2020年度河南农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附件3: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4:国家和河南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
教务处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