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65号)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省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范围
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包含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合作育人示范基地、农林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耕读教育实践基地。
二、建设数量
我省拟建设10个左右省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合作育人示范基地;15个左右省级农林产教融合示范基地;20个左右省级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0个左右耕读教育实践基地。
三、申报原则及条件
(一)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合作育人示范基地
1.示范基地需由涉农高校与河南省农(林)科学院、中国农科院驻豫科研机构、各地市农林研究院(所)等协商后联合申报。
2.学院原则上应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配有基地指导教师。联合申报双方要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责、权、利,共同制定合作基地的具体运行机制和对外开放机制。联合申报单位须具备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条件、综合能力较强的创新团队,具有接纳一定数量学生实习的实验室、实习基地等实践场所,承担高校的学生教学实习、人才培养等任务。
3.联合申报双方要充分发挥各自教学科研优势,资源共享、师资互聘,在人才培养、技术培训、就业实践等多领域展开深层次合作,达到互促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共同推动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二)农林产教融合示范基地
1.示范基地由涉农高校与知名农林行业企业联合申报。
2.校企双方有明确职责,配有专门管理人员,有完善的工作规程和考核评价办法,健全的日常运行、学生管理、产教融合、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联合申报单位应充分发挥行业企业龙头作用,建立高校与农林企业战略联盟,通过“引企入教”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农林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着力解决结构性矛盾。
3.联合申报双方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名师工作室、创新实验室等集教育、培训及创新创业于一体的实践实训平台,以“产、教、学、研、用”协同育人为路径,突出学生知识应用和适应性能力培养,打造培养高素质农林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建立专职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制度,科研院所、涉农涉林企业中生产、科研、管理一线专家任兼职教师等互聘机制,努力打造水平较高、数量充足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三)农科教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1.培养基地由涉农高校与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等平台依托单位联合申报。
2.申报高校原则上应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配有基地指导教师。综合试验站等平台依托单位必须具备较好的教学研究基础条件、综合能力较强的创新团队,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共同承担高校创新合作育人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实习实训等任务,切实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申报培养基地的内容(专业方向)应与现代农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承担的任务方向基本吻合,有相关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等相当层次专家。
3.申报高校应与联合申报的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责、权、利,共同制定合作基地的具体运行机制和对外开放机制。
(四)耕读教育实践基地
1.实践基地由涉农高校独立申报或依托现代农业园、农村农场、现代化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等有条件开展耕读教育的单位联合申报。
2.申报高校原则上应设有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基地建设、组织和管理工作,配有基地指导教师。
3.实践基地要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内容,能满足耕读教育实践教学要求。要具备开展学生实践教育所需的基本生活、学习条件,具有劳动保护、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和奉献的劳动精神,增强学生干事创业的能力。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各学院务必于2022年1月6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A座112),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jk@henau.edu.cn。
1.河南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
2.申报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每个基地一份,无需发送电子稿);
3.河南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五、其他要求
1.已立项的省级校外基地项目暂不参与此次申报。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排序,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王瑞琳 联系电话:0371-5655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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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河南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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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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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办高〔2021〕365号__关于开展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教务处
2021年12月25日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