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专业建设科 >

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4 09:59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复合型创新人才的现实需求,持续推进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四新建设与学科交叉融合,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丰富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形态,拓宽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路径,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农大教〔2025〕20号),特面向全校启动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聚焦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以培育跨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打破传统学科专业界限,围绕特定学术领域、产业发展方向或核心能力素养,构建一组核心微课程群。微专业建设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与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凸显“小学分、精课程、聚尖端、跨学科”的建设特点,着力增强学生知识结构复合度,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的适配水平。
       二、开设专业目录
微专业名称 开设学院
数智文旅 林学院
园林康养与花艺文创 风景园林学院
在地文化创意设计 艺术与设计学院
伴侣动物疾病诊疗 动物医学院
伴侣动物科学 动物科技学院
低碳能源科学与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卷烟智能制造 烟草学院
智慧植保 植物保护学院
智慧园艺 园艺学院
健康美学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农业低空技术 资源与环境学院
数字社会治理 文法学院
国际组织与全球胜任力 外国语学院
 
       三、相关政策
       遵照《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2.微专业学习不收取任何费用,修读微专业课程所获学分不能转换所在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推免等依据。
       四、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二及以上学生)。跨校区上课的同学请谨慎报名,具体请咨询开设学院。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拟申请修读微专业的河南农业大学在籍本科生,请于2026年9月24日-10月15日,在教务系统“微专业”模块完成报名。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
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各学院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件3 学生微专业报名申请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