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复合型创新人才的现实需求,持续推进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四新建设与学科交叉融合,深化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丰富我校本科人才培养形态,拓宽学生个性化成长发展路径,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农大教〔2025〕20号),特面向全校启动微专业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聚焦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以培育跨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打破传统学科专业界限,围绕特定学术领域、产业发展方向或核心能力素养,构建一组核心微课程群。微专业建设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与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凸显“小学分、精课程、聚尖端、跨学科”的建设特点,着力增强学生知识结构复合度,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的适配水平。
二、开设专业目录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聚焦社会发展现实需要,以培育跨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打破传统学科专业界限,围绕特定学术领域、产业发展方向或核心能力素养,构建一组核心微课程群。微专业建设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与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凸显“小学分、精课程、聚尖端、跨学科”的建设特点,着力增强学生知识结构复合度,提升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求的适配水平。
二、开设专业目录
| 微专业名称 | 开设学院 |
| 数智文旅 | 林学院 |
| 园林康养与花艺文创 | 风景园林学院 |
| 在地文化创意设计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 伴侣动物疾病诊疗 | 动物医学院 |
| 伴侣动物科学 | 动物科技学院 |
| 低碳能源科学与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 卷烟智能制造 | 烟草学院 |
| 智慧植保 | 植物保护学院 |
| 智慧园艺 | 园艺学院 |
| 健康美学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 农业低空技术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 数字社会治理 | 文法学院 |
| 国际组织与全球胜任力 | 外国语学院 |
遵照《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2.微专业学习不收取任何费用,修读微专业课程所获学分不能转换所在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推免等依据。
四、招生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二及以上学生)。跨校区上课的同学请谨慎报名,具体请咨询开设学院。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拟申请修读微专业的河南农业大学在籍本科生,请于2026年9月24日-10月15日,在教务系统“微专业”模块完成报名。
教务处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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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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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学院微专业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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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生微专业报名申请操作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