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毕业生的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信息核对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资格审核
《河南农业大学毕业审核、证书发放和学历注册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农大教〔2021〕46号)规定:“各学院和许昌校区应组织对毕业生的录取照片、入学照片、毕业照片和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确保每个毕业生具有我校合法学籍,严密防范冒名顶替上大学现象发生,杜绝违反国家规定入学学生取得学历证书。每年4月-5月,对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和在校期间操行表现进行审查,对核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入学等情况及时处理和上报,对仍在处分期的违规违纪情况汇总上报”。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对毕业生资格审查相关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学校将加强监管,实行工作责任逐级追究和倒查机制,实行审核工作的终身负责制,对把关不严、违规操作、未如期完成相关任务及其他问题引发恶劣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的责任。
二、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核
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核工作将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审核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2025届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确保准确无误。
(二)认真核查2025届毕业生的成绩,核查时需特别注意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是否已经完成学分认定(或替换)等。
(三)做好2025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条件设置并完成审核工作。操作步骤见学籍管理操作指南。
(四)各学院应按照保证毕业生如期平稳毕业的要求,根据审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学业指导,全力保障学生顺利毕业。
三、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在线即时电子注册,毕业生学历证书一经上报教育部注册并对外查询后,所有注册信息将不得变更。
本次核对后的学籍信息将作为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和学位证书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为确保规范准确、注册及时,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各学院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照片后,按以下要求通知学生认真核对信息。所有毕业生须在各学院上报毕业生名单前完成学信网和教务系统的网上核对。
(一)毕业生信息核对
具体核对方法和流程见《关于2025届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采集(照相)工作的通知》。
(二)纸质照片领取及更正方法
各学院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本学院毕业生的纸质照片后,由学生本人对其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留存于学院,将用于毕业和学位证书上照片张贴以及毕业后学历信息查询使用。
如有错误,请学生到所在学院办公室进行登记,由学院汇总后填写毕业生信息核对勘误表,签字盖章后报至教务处学籍科进行更正,没有错误请填写“无误”后上交)。
(三)信息核对要求:
1、核对时发现图像不是本人以及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学干事联系。
2、信息核对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大家务必要高度重视,亲自上网核对。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请不要委托他人核对。
3、因没有进行核对或核对不认真,导致出现学历电子注册信息错误、毕业证书信息错误、以及学历证书无法网上查询等问题,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4.学生个人联系地址、手机号码、政治面貌需要更新的,请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在学籍档案--增改个人信息,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政治面貌更新需学院审核。
四、存疑毕业生处置方法
各学院应对2025届本科毕业生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复核,精准查实学生身份、录取资格、实际就读等情况。对身份存疑或不确定的,应提交毕业生身份复核报告(格式见附件1),以免影响毕业生后续学历注册、认证等工作。
毕业生资格复核报告应坚持一人一报告原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对学生身份、录取资格和实际就读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2、经查实,学生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和冒名顶替情况。
3、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能够严密验证是否存在违规招生和冒名顶替情况的结论,加盖学院公章)。
4、经手人签字、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所有材料的电子彩色扫描件以及学生本人日常无妆彩照。
目前已收到上级部门的推送数据(单独下发)也为学院重点复核对象。
五、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农大研〔2024〕12 号)自 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原《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2006〕7号)同时废止。各学院应将新的学位授予政策告知所有2025届本科毕业生,确保毕业生充分了解学位授予及申请学位的相关政策,确保毕业生工作平稳运行。
《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设立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政策执行过渡期的决定》(农大教〔2024〕23号)于2024年12月发布,对已毕业本科生设立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政策执行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各学院应认真梳理符合过渡期条件的已毕业本科生,各学院应认真梳理符合过渡期条件的已毕业本科生名单,确保不遗漏任何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话、短信、邮件等)将过渡期相关政策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位学生,确保学生知晓申请学士学位的机会,以及申请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各学院应认真学习《河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农大研〔2024〕12 号)《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设立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政策执行过渡期的决定》(农大教〔2024〕23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学士学位授予相关工作。
六、毕业生相关政策告知
对于经毕业资格审核毕业结论为结业的,以及经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未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应届毕业生,各学院应充分告知毕业生相关政策,逐一发放并签署《河南农业大学毕业生相关政策告知书》(见附件2),确保涉及的每位毕业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后续流程、学院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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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毕业生身份复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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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毕业生相关政策告知书 |
教务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