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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8 10:41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7〕第148号)农业部教材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并做如下要求。
  一、教材申报原则和范围
  教材编写和出版坚持以育人为本,质量为重;服务产业,改革创新;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为原则。申报范围为我校正式在册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第一责任人(主编)应是专任教师,且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申报教材以已经出版的纸质教材为主,所申报教材须符合《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建设指导方案》中确定的建设重点。教材出版单位原则上应为以出版农业图书为主的出版社。每种教材除第一责任人(主编)所在单位外,参编院校原则上不少于三个。
  二、申报要求和材料报送
  教材由教材第一责任人(主编)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统一申报;不接收个人递交申报材料。教材须按单册申报,不能以全册、成套或系列教材申报。
  学院统一填写《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盖学院公章,主编填写《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表》(附件2、3);申报计划新编的教材必须另附编写大纲以及讲义或样章;申报材料中注明有配套数字化教学资源的必须另附资源概况介绍和资源样品(存储在光盘或U盘中)。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两份,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办公室,同时把汇总表及申报表等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宛新生  赵晓莉    
  联系方式:63558808     Emall:82937660@qq.com
  地点:文化路校区行政楼213房间
                教务处
        2017年5月18日
附件1.农业部规划教材管理办法
附件3.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表(计划新编教材)
附件4.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情况汇总表
附件5.农业部十三五规划教材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