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函〔2020〕1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提升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工作及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动物科学实验教学中心、农业工程训练中心、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2.考核方式: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组织开展我校国家级示范中心2019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编写年度考核报告:年度考核报告是国家级示范中心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国家级示范中心要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编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19)》(见附件1),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报送年度考核报告:请各国家级示范中心于2020年2月12日前将由数据审核人和示范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的纸质版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科(14#206),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jwc63558812@163.com。
5.完成网络填报:2020年2月14日前,各国家级示范中心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填报并提交国家级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见管理系统。
6.对外公开:2020年3月6日前,各国家级示范中心将年度考核报告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1.填报要求: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表是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情况的反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总结,如实填报,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表格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报送要求:各学院须将本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板见附件2)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院长签字)于2020年2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14#206),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jwc63558812@163.com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瑞琳 赵鹏飞
联系电话:0371-6355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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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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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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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
教务处
2020年1月15日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