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千”计划要求,推动我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精准适配,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农大教〔2025〕2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微专业。
(二)申报条件
1.微专业设置须契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面向清晰,专业特色鲜明;
2.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学术水平高,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至少主讲1门微专业课程。
3.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10门微课程,突出“小学分、精课程、聚尖端、跨学科”等特点。
4.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三)申报材料
1.微专业申报书(附件1)
2.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
3.微专业教学大纲(附件3)
4.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阶段:6月1日前,负责人组建微专业建设团队,填写微专业申报书、修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送交学院汇总。
(二)学院审核:6月5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开设微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进行论证,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6月12日前,教务处评审确定拟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名单并公示。
(四)学生报名:6-7月,教务处发布微专业报名通知,学生在教务系统“微专业”模块完成报名。
(五)开课运行: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三、相关说明
1.微专业开设学院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微专业教学管理,确保微专业教学质量。
2.教师微专业课程工作量,在职称评定、绩效发放中按正常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
3.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4.微专业学习不收取任何费用,修读微专业课程所获学分不能转换所在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推免等依据。
5.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6年6月5日前,将微专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培养方案、教学大纲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jwcxdjyk@hena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飞
电话:0371-56990352
地址: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双千”计划要求,推动我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精准适配,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农大教〔2025〕20号),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微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每个学院限申报1个微专业。
(二)申报条件
1.微专业设置须契合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面向清晰,专业特色鲜明;
2.微专业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学术水平高,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至少主讲1门微专业课程。
3.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10门微课程,突出“小学分、精课程、聚尖端、跨学科”等特点。
4.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三)申报材料
1.微专业申报书(附件1)
2.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2)
3.微专业教学大纲(附件3)
4.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
二、工作流程
(一)申报阶段:6月1日前,负责人组建微专业建设团队,填写微专业申报书、修订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送交学院汇总。
(二)学院审核:6月5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开设微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进行论证,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
(三)学校评审:6月12日前,教务处评审确定拟立项建设的微专业名单并公示。
(四)学生报名:6-7月,教务处发布微专业报名通知,学生在教务系统“微专业”模块完成报名。
(五)开课运行: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为2个学期,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三、相关说明
1.微专业开设学院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规范微专业教学管理,确保微专业教学质量。
2.教师微专业课程工作量,在职称评定、绩效发放中按正常教学工作量进行核算。
3.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并达到要求者,由学校发放微专业证书。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4.微专业学习不收取任何费用,修读微专业课程所获学分不能转换所在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作为学生评奖评优、推免等依据。
5.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26年6月5日前,将微专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培养方案、教学大纲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发送至邮箱jwcxdjyk@hena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飞
电话:0371-56990352
地址: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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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微专业申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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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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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微专业教学大纲模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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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微专业申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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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河南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
教务处
2026年5月18日
2026年5月18日
